2025年9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起重机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中国生产商包括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徐州工程集团等企业。其中,瑞银王涛律师团队代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和关联企业湖南中联重科履带起重机有限公司获得最低税率24.87%,其他中国生产商因为提供数据不被接受,被判罚不合作得到惩罚性税率52.03%。这一结果为中联重科继续深耕并拓展印度市场奠定了有利基础。
2024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ction Construction Equipmen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起重机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1. 起重能力为40吨至260吨的履带式起重机,无论是全组装、半组装还是拆解形式。2. 起重能力为25吨至160吨的汽车起重机,无论是全组装、半组装还是拆解形式。此次调查中对于中国的工程机械制造商而言,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印度是一个极具潜力的重要市场,此次调查结果直接关系到各应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未来布局。经过几轮招标,并考虑各律师事务所的业绩与实力,中联重科最终决定与瑞银律师合作共同应对此次调查。瑞银律师克服产品复杂,涉及诸多产品部门,财务数据繁琐,核查难度大等困难,最终与企业携手获得最低税率。
在此次调查中赢得最低税率并不是终点,瑞银王涛律师团队将继续凭借其在贸易救济领域的深厚积累,为客户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各类贸易救济调查提供强力支持,助力客户在全球贸易市场中行稳致远。